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0浏览次数:2186

各位老师:
      现将人力资源处“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根据学校要求,自2009年开始应聘教学科研高级岗位者,均需取得教团队格证书后方兑现待遇。 请需报名的老师按通知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并请在9月18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院办秘书室。

附件_1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团队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附件_2 苏教办人201211号关于做好秋季高校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