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03号)的要求,现将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截至2011年12月15日)、在聘的青年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 年龄未满35周岁(截至2011年1月1日); 3. 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或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 已经获得国家“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领域及分组 按照以下8个学科领域归口申报:数学物理、化学、医员工命科学、工程材料、信息科学、地球科学与环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1份和申报人选成果统计表(含电子文档)1份。 2. 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中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为pdf格式文件,且不超过5个、每个文件小于20M,附件请注明姓名及附件内容。 (二)相关要求 1. 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2. 自然科学领域的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领域的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 附件包括:学历证明、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4. 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5. 每一位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需单独装入档案袋,并请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贴于档案袋上。并于档案袋底部注明“学校、申报人姓名和申报学科领域”等信息。 6. 电子文档请专门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附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如“张三”、“张三附件”。 五、材料提交 1. 申报书客户端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请登陆“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并按要求填报,申报人选成果统计表请从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成果统计表.xls。 2. 请各院系根据下达的名额进行申报,并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请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人力资源处人才办,电子版请直接用U盘提交。 联系人:周威 联系电话:83686783 人力资源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